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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度第23次学习会

  2021-09-16 16:54:58  

 

9月16日上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校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第23次学习会。校领导张晓永、杨军、韩勇鸿、党志峰、王云、许小红、贾绘泽及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校党委书记张晓永主持会议。

会上,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牛振宇律师、校纪委副书记刘梅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了辅导学习。会议还安排会后对习近平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6项内容进行书面学习。

会议要求,会后要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进行认真自学,把相关法律法规学懂吃透,准确理解具体条款内涵。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关注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和装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考核、培训,安全设施“三同步”要求,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应急救援组织等问题,把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白晶/文 张蕴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