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3年6月4日《山西日报》C2版“学与思”刊发了我校党委书记倪生唐同志撰写的文章——《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第一基本要求》,《光明网》、《中工网》均有转载,现予以全文转发。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第一基本要求
【提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的八条基本要求,而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第一基本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及其政党的本质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清醒认识到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惟其如此,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的八条基本要求,而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第一基本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内涵深刻意义重大,表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内涵的科学把握,体现了党在思想认识上的新水平和实践要求上的高度自觉。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145次提及人民,可见党的十八大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高度重视。 马克思主义及其政党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说法似有新意,却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科学地阐明了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确立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坚信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人类文明的主体,才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不过,古往今来,只有社会主义事业才在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真正意义上,使人民群众具有了社会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唯物史观作为自己的科学理论依据,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来分析历史发展的基本矛盾和基本规律,始终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观点和要求。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表现出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科学把握和高度自觉。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的前提内涵。党章的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人民是共产党人全心全意服务的对象,那么人民的主体地位则作为前提而不言自明。我们党来自人民,其生存基础是人民群众,服务对象也是人民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既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和对人民根本利益的深切关怀,也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我们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为之而不懈奋斗,一以贯之地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帮人民所需,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党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困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也是我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克服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发展新胜利的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一基本要求的高度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多少代中国共产党人,经过艰难曲折探索才最终找到的一条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正确路径。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生动地证明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变革的推动者,是我们国家的真正主人。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人民主人翁精神的充分发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然取得胜利的不竭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代表的是亿万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在本质上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来越宽广、理论体系越来越丰富、制度越来越完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就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一本质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根本问题是摆正执政党和人民的位置,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与人民的关系。党的十八大在此前把建设服务型政府确定为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又明确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任务,这也是呼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而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毋庸讳言,执政党如果解决不好存在的腐败问题,会根本颠覆人民主体地位,反腐倡廉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这些都是大得民心之举。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现实要求是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党必须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其中大量表现为人民群众强烈不满而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目前,我们必须通过加大力度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收入差距过大、贫富悬殊、房价、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凝聚人心,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功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根本途径是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通过民主法治建设,让人民真正感受到享有国家主人的地位、尊严和权利。 总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要坚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体地位观的科学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清醒认识到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惟其如此,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 倪生唐(作者为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链接:《山西日报》2013年6月4日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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