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校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第18次学习会。校领导张晓永、杨军、高峰、韩勇鸿、党志峰、王云、许小红、车文明、贾绘泽,中心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校党委书记张晓永主持会议。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刘梅、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牛振宇律师分别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了辅导学习。会议还安排会后对习近平给“国际青年领袖对话”项目外籍青年代表的回信等5项内容进行书面学习。
会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范行为,行使权利,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自觉行动,依法办事,真正运用法的力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白晶/文 张蕴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