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为我校中层干部培训班作专题报告
4月29日上午,我校2016年中层干部培训班第三场专题报告在科学会堂二层报告厅举行。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应邀围绕学院管理作了题为《民主作风·法治思维·科学态度》的专题报告。校党委副书记薛耀文主持报告会。校领导符惠明、卫建国、刘奎生、郝勇东出席了报告会,全校副处以上干部及学院科级干部听取了报告。
胡玉鸿院长通过民主作风、法治思维和科学态度的学院管理理念,详细诠释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在学院管理中坚持实行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教代会、教授、青年骨干、学团组织等团体的作用,调动教工与学生参与学院事务管理的积极性的理念和做法;讲述了法学院坚持遵循“法律优先、法律至上”的原则,在学院管理实际中通过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并依据变化发展不断修正规章的不足与欠缺,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等依法治院的要求,维持学院发展的可持续性等经验;强调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科学谋划学院工作发展,为学院发展奠定可持续的发展基础的重要性。
薛耀文副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胡玉鸿院长的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体现了胡院长对法学专业的热爱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广大教师、学生的关爱,更体现了他管理学院的高超的能力以及对人和事的宽容的胸怀。讲座不但是一场学院管理的专题报告,也是一堂依法治校、依法治院的法律讲座。他要求:各学院领导干部要认真领会消化胡院长专题报告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围绕学校的目标,科学谋划学院的发展,精准设定学院的发展路径,以严的精神推动工作,以实的作风落实工作,只要有利于学院、学校发展的事要敢于去闯、有利于激发教职工活力的事情要敢于去试,有利于师生全面发展的事情要敢于去做,希望大家要有创新、赶超的意识,要以“事在人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不等、不靠”,步步开创师大干事创业的新局面;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及时听取和了解学院的诉求,及时改革约束学院发展的、陈旧的、过时的规定,避免拖延,务必要发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务实精神,以“等不得、托不得、慢不得”的责任担当,积极投身于学校干事创业的进取氛围中,为我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作出贡献。(高霞/文 苏继文/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作报告
校党委副书记薛耀文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