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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11-04浏览:

  11月1日下午,学校在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议。校长卫建国、副校长郝勇东,各学院院长、教辅单位负责人及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学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副校长郝勇东主持会议。 

  会上,人事处处长赵春平根据《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对今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做了简要安排。随后,人事处副处长张宏业对《山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聘条件暂行规定(试行)》进行了解读。 

  卫建国校长在讲话中指出,从2017年起,山西省将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今后我校教师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论文查重、代表作送审、学术答辩以及评审工作均由学校组织,评审结果报省厅有关部门备案同意,改革力度比较大。职称评审权的下放对学校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学校可以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文件,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发展;另一方面,评审权的下放也意味着学校和各学院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他强调,对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广大教师来说,职称评审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是最大的民生。对学校而言,教师的民生就是政治,因此职称评审要进一步体现政治、体现政策,公平、公正。根据学校实际,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也作了相应改革。一是对申报教师系列教学考察讲课进行改革,改变往年集中听课打分的考核方式,根据教务处排课任务表,实行学校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现场随堂听课考察评价。二是在评审标准上,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座谈、研讨、修订,出台了符合我校实际的《山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聘条件暂行规定(试行)》文件,对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学科研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定。为教学、科研成绩显著的教师均提供了合适的职称晋升通道,进一步充实了教职工职称晋升的条件。 

  卫校长就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山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聘条件暂行规定(试行)》,及时将文件精神向各位参评教职工传达,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在本单位开展基层评审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地向为教职工给出推荐参评意见。三是各单位和参评教职工要强化时间观念,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为学校评审工作做好准备。(人事处/文 郑远飞/摄) 


卫建国校长讲话

郝勇东副校长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