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报社荣获“山西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为了全面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着力培育一批诚信守法经营、版权机制健全、版权保护得力、版权运用充分的版权要素企业,近日,山西省版权局经过综合考察和认真研究,决定授予语文报社等三家单位“山西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自1990年《著作权法》颁布以来,版权保护工作就成为语文报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让员工树立版权保护观,报社通过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版权保护意识;报社还建立健全了的版权保护制度,明确了版权保护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让版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版权保护已经成为报社业务运营的重要保障措施,面对盗版《语文报》的不法行为,报社拿起了法律武器,配合警方查处了多起盗版侵权的重点案件,体现了报社重视版权保护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另外,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报社设专人负责处理与版权相关的问题,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面对作者提出的疑问,报社及时查询,协调解答,切实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泛好评。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提升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随后,报社还将根据省版权处的要求,挂牌成立“版权管理中心”,进一步提高版权管理工作水平,为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资产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