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4-28浏览:

  4月27日,校党委中心组在科学会堂1007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校领导符惠明、卫建国、郝勇东、高峰、刘奎生、车文明、王建华,校党委常委薛明耀、薛珠峰及各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符惠明主持。
  政法学院副教授安晖就《监察法》制定的重要意义、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辅导解读。
  校纪委书记刘奎生在交流发言中指出,大家要提高认识,明确《监察法》适用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认真学习《监察法》的内容,将《监察法》的执行与各项纪律的执行融会贯通。
  符惠明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初步学习以及今天的进一步深入学习,大家应重点了解《监察法》三方面的特点和意义。一是针对监察范围过窄的问题,推进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转变,监督不再有空白地带,实现了监察范围全覆盖。二是针对反腐败力量分散的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形成了新的反腐败合力。三是针对专责和集中统一不够等问题,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既有利于健全国家监督体系,也有利于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内监督,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起来,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符惠明就学习贯彻《监察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我们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其本质属性,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将《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落实到学校依法治校的各环节。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监察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纳入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必修课程,纳入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并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监察法,实现监察对象宣传教育的全覆盖,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监察法、解读监察法,促进各级干部自觉遵守监察法。
  二要严格贯彻执行。要把《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切实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中去,贯穿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始终,与校党委、校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相结合,进一步凝聚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共识,为创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提供坚强保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严格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主动将职责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保持清醒冷静,增强决心信心,狠抓工作落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白晶/文 张蕴强/摄)

校党委书记符惠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校纪委书记刘奎生作交流发言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