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议
11月22日,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议在科学会堂1011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郝勇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学院、教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人事处处长赵春平主持会议。
郝勇东指出,自2017年起,我校具备自主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权限,在广泛征求各位专家、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教师代表意见,借鉴兄弟院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经反复座谈、研讨、修订,本年度进一步完善了评审办法,出台了《山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聘条件补充规定》和《山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型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聘条件(试行)》文件,进一步充实了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
郝勇东在讲话中就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向各位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二是希望各学院组织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认真研读相关评审文件,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各项工作;三是各单位和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强化时间观念,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材料审核;四是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本单位首先开展基层评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赵春平强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会议精神,按照郝勇东副书记提出的工作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将工作做实、做细,保证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会上,人事处副处长张宏业传达了2018年度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职称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对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前期工作作了说明,并对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任务、职能分工、时间节点等相关事宜作了具体安排。(人事处/文 张蕴强/摄)
郝勇东副书记讲话
会议现场